近日,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发布通知,明确2026年全市中小学(幼儿园)春假时间安排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践行“健康第一”教育理念,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。
根据安排,春假实施范围为全市幼儿园、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学校,高三毕业年级除外。全市实行错峰放假,共分两批。第一批为顺庆区、高坪区、嘉陵区及市直属学校,放假时间为4月15日至17日;第二批为阆中市、南部县、西充县、仪陇县、营山县、蓬安县所辖学校,放假时间为4月22日至24日,每次放假3天,与周末形成连休。
通知要求,春假严格计入学校机动周,不调整寒暑假,不得调休补课,原则上不布置书面作业,严禁违规补课和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。各地要针对双职工家庭、留守儿童等群体,做好公益托管服务,开放各类功能场所,开展文体、科技、劳动实践等活动,坚持公益属性,做到应托尽托。同时,各地要深化家校社协同育人,丰富学生假期生活;规范校外培训与研学实践活动,加强市场监管;强化假期安全教育,聚焦交通、消防、防溺水、心理健康等内容,压实家长监护责任,全力保障学生度过安全、充实、愉快的春假。
记者:吴文凤、袁鹏 编辑:成舒贤 审核:宛如
